美國將于2月24日實施:“公共負擔新規”,你知道嗎
近日,美國政府發布了一條“公共負擔”新政,該政策已醞釀多時,現在終于塵埃落定。接下來我們一起對這條新政進行“快速掃盲”。
日前,美國最高法院以5:4通過了特朗普政府推動旨在避免外籍人士申請移民造成“公共負擔”的新規。近日,美國移民局宣布“公共負擔新規”將于2月24日在全美范圍內(除了伊利諾伊州)正式生效執行。
什么是公共負擔?
“公共負擔”新政,即川普政府于2019年8月14日頒布的“the 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公共負擔不予受理”新法,旨在避免向貧困移民發放綠卡。該新規定將從多個因素考量綠卡申請、簽證申請或簽證延期者,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從而拒絕申請或要求提供保證金。
也就是說,除目前尚受法院禁止令所限制的伊利諾伊州之外的全美各州,日期以紙質遞件UPS、FedEx和DHL的郵戳日期為準,電子件以及寄送日期為準。移民局將“公共負擔”重新定義為:適用于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在36個月內總計接受福利超過12個月(一個月內收到兩項福利算為兩個月),領取一項或多項特定“公共福利”的非公民。但“公共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項目:
任何現金收入福利、補充社安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有需要的家庭臨時協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糧食券(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Section 8住房補助、長期護理、醫療補助(Medicaid,21歲以下的個人及孕婦或產后60天獲得的福利除外)等。
根據新規定,如果移民在36個月內有可能需要12個月及以上的時間依賴醫療補助,公共住房援助或食品券等公共福利,將被視為“公共負擔”。為了做出判定,國土安全部官員可以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年齡,健康狀況,教育程度,英語水平,家庭規模,財富和信用評分。具體措施方面,移民新規列舉多項“正面”與“負面”指標供移民官參考,決定是否核發綠卡給申請者。 “負面”指標包括了申請人是否處于無業狀態、是否沒有完成高中學業以及英語能力是否欠佳。
總體來看,新規定可能會大大改變進入美國的新移民的構成。該規則將有利于那些受過教育且富有的人,他們更可能來自歐洲而不是來自發展中國家。
我們會對您的電話嚴格保密,請保持電話暢通。
公休假日可能會順延,請您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