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項目的初衷是為了吸引來自世界各地、不同行業的頂尖人才到美國來發展。申請者必須展示自己在某個專業領域里的卓越才能,證明他們是該領域的佼佼者。
區別于其他移民路徑,EB1A不設置語言、年齡或教育水平的限制,也不要求申請人進行投資,更不需要雇主的擔保。申請成功,申請者還可以帶著配偶和子女一起享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 適合群體:適合在某一領域有突出成就的申請人,尤其適合科研人員、科技高管、制藥等公司高管、大學教授等群體。
● 簽證類型:永久居民PR,獲得最終批準即為美國綠卡PR。
● 家庭成員(可攜帶):配偶及子女(未婚/未滿21歲)。
美國移民局官網: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rst-preference-eb-1
PART1
EB1A的申請要求
從移民官網可以看到,EB1-A的申請要求如下(10條要求,滿足其中3條即可):
1、申請人曾獲得一項或多項國際知名獎項或申請人在所在領域內獲得省級、國家級或國際獎項;
2、申請人具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該協會必須只有優秀人才才能成為其會員;
3、專業期刊報道了申請人在個人專業領域的成就;
4、申請人曾以團隊成員的身份擔任評委,對其專業領域的作品進行評審;
5、申請者在科學研究、學術研究、藝術、體育和商業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
6、申請者在所屬專業領域的出版物中發表過個人作品;
7、申請人在有較高聲譽的藝術展覽中舉辦作品展覽;
8、申請者在重要的專業組織團體中擔任一些重要職務;
9、申請者在相關領域的工資高于其他同行;
10、通過票房收入、電影唱片銷量等來衡量在表演、藝術等方面的成功。
針對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者體育領域具有杰出才能的EB-1A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三點要求:
1、證明自己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具備“杰出才能”,持續享有聲望和贊譽,得到廣泛認可和產生影響;
2、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申請人是本領域頂尖的人才;
3、證明申請人赴美后會繼續在具備杰出能力的同一領域繼續工作,預期將為美國帶來實質性利益。
PART2
EB1A的申請材料
如何證明自己在某方面的成就是每個申請人在這個項目中所關心的,下面詳細解釋了每個選項需要哪些信息。
1)如果申請人曾獲得重大國際性成就,例如奧斯卡獎,奧林匹克獎牌,請提供:
● 能證明獎項是申請人所在領域內的世界頂級大獎的證據;
● 獲得的獎牌、獎杯、獎狀等能證明申請人獲獎事實的證據;例如:
(1)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2)獎牌、獎杯的照片;
(3)頒獎機構公開宣布獲獎者的相關材料。
● 頒獎的標準細則和其他能證明“獎項基于特殊成就頒發”的證據;
● 國際主流媒體對該獎項的報道;
● 介紹頒獎機構及頒獎嘉賓的聲譽;
● 介紹其他國際知名獲獎者;
● 能證明參賽者來自世界各地的證據。
2)如果申請人獲得過知名度較低的國家或國際獎項,請提供:
● 該獎項的標準和其他“獎項基于領域內的卓越成就頒發”的證據;
● 該獎項的重要性及其在國內或國際上的認可的證據;例如國內或國際媒體的報道。
● 獎章、獎杯、獎勵和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獲獎的證據;例如:
(1)獲獎證書復印件;
(2)獎章、獎杯照片。
● 評獎機構公布獲獎者的證據;例如:報刊專版、網頁專版等。
● 關于參加或選舉資格的具體規定,是否有地域限制或其他限制;
● 國內或國際主流媒體對該獎項的報道;
● 介紹其他前獲獎者;
● 每年頒發的獎項數量。
3)如果申請人已通過該領域的國內或國際知名專家的評審,并已被批準加入僅接受特殊投稿的專業協會,請提供:
● 協會章程中討論入會標準的章節和其他證明入會必須有特殊成就的證據;
● 國內或國際知名專家對申請人入會的審批證明;
● 說明協會的目標、任務、或目標會員是哪些人的文件。
4)如果申請人的工作被專業或主流媒體報道過,請提供:
● 完整的媒體報道本身,并應包括以下信息:
(1)新聞報道的標題、日期、作者;
(2)新聞報道的發行量、瀏覽量、傳播范圍等大規模傳播的證據;
(3)新聞報道的目標讀者或者受眾;
● 媒體報道主要是關于申請人和申請人在其領域內的工作的證據。
5)如果申請人作為個人或作為評審團成員,曾在其領域內擔任過他人的評審工作,請提供:
● 申請人考核工作的書面或者音像記錄,或者其他證明其確實以評委或裁判身份完成評判工作的證據;
● 贊助商的邀請函和感謝信,說明申請人是根據其“杰出才能”和“國內或世界聲譽”被選中的;
● 主流媒體對委員會工作的報道;
● 其他評委的介紹材料及其他能證明特邀評委為業內最優秀評委的證據;
● 主辦單位及大賽的介紹材料,突出大賽在國內或國際的影響力,以及評委是否必須是行業內的特殊人士。
6)如果申請人的原始科學、學術、藝術、體育或商業相關貢獻在其領域具有重要意義,請提供:
● 能夠客觀證明申請人在某一領域有原創性和重大貢獻的信息,如專利或者其他得到廣泛應用的重大科技成果;
● 申請人在該領域的貢獻被重視的證據;
● 專家證言或信件,討論申請人的原始和重要貢獻;
● 申請人的原創和重要貢獻已引起廣泛的公眾評論或被廣泛引用的證據;
● 申請人的工作被他人使用和推廣的證據。這包括但不限于:(1)授權他人使用申請人作品的協議,以及(2)對一個領域很重要的正在使用的專利。
注意:信件和證明必須盡可能詳細地描述申請人的貢獻,并且必須明確解釋為什么這些貢獻是原創的和重要的。請避免籠統的陳述,如“申請人的貢獻是重大的。”
7)如申請人在專業或主流行業刊物或其他主流媒體發表過學術文章,請提供:
● 申請人發表的所有學術文章的摘要,包括:
(1)標題頁,
(2)表明申請人為作者的頁面和作者的標題,
(3)表明發表該文章的期刊名稱的頁面;
● 申請人在學術文章引文查詢網站獲得的引文查詢結果(不包括申請人對自己文章的引文)顯示以下信息:
(1)申請人是文章的作者、文章的標題、發表的期刊;
(2)申請人的H-index和i-10 index;
● 證明申請人學術文章的目標受眾是某一特定領域的專家學者的文件,如學術期刊的第三方評審;
● 發表申請人文章的學術期刊或媒體為國內或國際專業、行業或其他主流媒體的證明文件,如:
(1)發行量、瀏覽量或其他大規模發行量的證據;
(2)期刊排名和影響因子。
8)如申請人的作品曾參加過藝術展覽或被展出,請提供:
● 申請人是作品作者或者創作者的證據;
● 申請人創作的藝術品銷售記錄;
● 展示作品的場所或媒介(包括虛擬)是藝術展覽或展示的證據,例如博物館介紹材料;
● 申請人創作的藝術作品宣傳材料;
● 藝術展覽或展覽的宣傳材料
9)如果申請人曾在聲譽卓著的組織或機構中扮演過領導或關鍵角色,請提供:
● 證明申請人職位和具體職責的文件;
● 顯示申請人在該組織、機構中職務的人員結構圖或者類似文件;
● 證明申請人的貢獻對組織或機構的整體活動和結果很重要的文件;
● 現任或前任雇主對申請人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有充分認識的信件應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1)具體有效地解釋申請人為何扮演領導或關鍵角色;
(2)將申請人所完成的具體任務或取得的成就與同一領域的同行進行比較;
● 申請人所在組織或機構具有杰出聲譽的證據,例如
(1)媒體報道,
(2)組織或機構排名。
10)如果申請人的服務與同行相比獲得了高薪或其他高報酬,請提供:
● 申請人已取得高收入年份的納稅申報表及其他類似文件;
● 媒體對其他同行獲得高收入的報道;
● 由可靠的專業機構編制的外地領取最高薪金人員名單;
● 來自以下或其他可靠來源的,對申請人工作所在國相同職位人士的薪酬調查和比較報告:
(1)美國的美國勞工統計局、勞工部的職業生涯一站式網站、勞工部外籍勞工證辦公室的在線工資資料館,
(2)中國的職友集;
(3)媒體報道等可靠來源的國內同職位人員薪資調查和比較報告;
● 證明雇主支付給申請人的薪資高于薪資統計數字的證明文件;
11)如果有表演藝術商業成功的證據,如票房收入或唱片、卡帶、CD或錄像帶銷售記錄,請提供:
● 電影、舞蹈、音樂會等的票房收入或者其他票房記錄;
● 唱片、DVD或其他音頻或視頻產品或其他證明其發行的記錄的銷售說明。
PART3
EB1A的申請流程
評估條件:免費安排評估條件是否適合項目申請,確認10項標準中能達到多少項,確認條件可以申請,簽訂合同開始運營;
收集材料:根據申請人的相關資質條件,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提交申請:準備好材料后,申請人簽名,開始將材料和個人聲明一起打包到USCIS處理中心,等待通知;
收件通知:在收到申請文件之后,大約7到10天內,美國移民局向申請人代理律師發出一份通知函I-797,告知申請材料已收到;
等待審理:這個時間是根據USCIS官方發布的審理周期,沒有確切的審理時長;
體檢和準備文件:需要在收到領事中心的通知后預約體檢;
去領事館面試;
獲知面簽結果;
安排赴美行程:根據領事館簽發的移民簽證,一般會標注移民簽證的有效期,附屬申請人的移民簽證上會注明主申請人必須一同入境;
獲得美國綠卡:前往美國后,在入境時通過移民通道激活綠卡。綠卡制作完成后大約需要一段時間,申請人需要提前提供可以領取綠卡的送貨地址。